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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使用制度

添加时间:2015-07-29 点击量:

图书馆管理、使用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

1.馆内所有藏书面向本所全体正式职工开放借阅服务;

2.每位职工限借图书3本,借阅期限为三个自然月;

3.逾期处理,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将按超期每天收取0.1元的标准收取图书资源占用费。

4.遗失赔偿,借阅图书、杂志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污损应在借期内主动说明情况并赔偿相同版本图书一本。若无法买到,按原书价的五至十倍赔偿。遗失中、外文孤本书、工具书、利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的二十倍赔偿。遗失图书超期,也应交付图书资源占用费。

5.读者退休、离职时应先归还所借书刊,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图书购买、报销制度

1.所内职工购买书刊需报销的需到图书馆张金凤处登记、盖章、签字后放能报销;

2.报销的书刊可由购买者保管,但所有权归黑龙江水产研究所所有,退休、离职时应及时归还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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