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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动态

黑龙江省渔政部门严肃管理严格执法

日期:2017-04-10 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
3月27日,桦川县130多位渔民参加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培训;3月29日,萝北县水产总站到肇兴镇、名山镇等地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为渔民检查更换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清明前后,正是我省各河流水域进入化冻开江之际,全省各地渔政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做好今年的渔业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3月27日,黑龙江日报《开江在即鱼类保护再敲警钟》稿件刊发后,引起了黑龙江省渔政部门的高度重视。3月29日,黑龙江省农委渔政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保护黑龙江省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渔民利益,黑龙江省各级渔政部门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渔民守法意识、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手段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
  黑龙江省水域资源丰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918条,湖泊6062个,大中型水库1021座,全省水域总面积3498万亩。目前已采集发现鱼类106种,其中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鱼类四十余种。鲟鳇鱼、大马哈鱼、折罗鱼、大白鱼、松花江鳜鱼都是黑龙江省著名的珍稀鱼种。黑龙江省108个渔政机构的657位渔政执法人员,管理着9631艘捕捞渔船和21745名渔民的渔业生产。
  去冬今春,利用黑龙江省水域冰封期和禁渔期的有利时机,全省渔政部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和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禁渔期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鱼类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
  各地渔政部门和所属监管机构积极深入到重点渔区和滩地进行执法检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加强边境水域渔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边境水域渔政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禁渔制度,有效涵养渔业资源。根据不同鱼类的繁殖习性确定禁渔期时间。禁渔期间,渔船实行统一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销毁违法违规渔船和渔具,震慑不法分子,教育边民。
  近年来,黑龙江省渔政部门创新监管手段,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在关键季节、节假日、恶劣天气情况下,发送信息提示渔民注意安全。为规范捕捞渔船作业秩序,预防和遏制涉外渔业事件发生,黑河、抚远、密山为所有持证捕捞渔船安装了GPS监控设备,加强对渔船的动态监管。
  据了解,黑龙江省渔政系统今年将深入开展渔政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和清理整治“绝户网”等违规渔具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电、毒、炸”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渔业船舶“三证合一”改革和新版证书换发工作。将继续加大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力度,严防渔民跨界生产、越界捕捞,并积极联合公安、边防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捕鱼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涉外渔业事件发生,积极维护发展双边渔业关系。将进一步提高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进一步完善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把工程建设对渔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将继续推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加大濒危物种鲟鳇,洄游性鱼类大马哈鱼、滩头雅罗鱼,珍稀品种哲罗鱼、大白鱼等增殖放流力度。不断强化增殖放流的规范管理,加强苗种质量监管,科学合理选择放流品种和区域。
   
    中国农业网  发布时间:2017-04-07  信息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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