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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12-25 08:35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字体大小[  ]

各业务研究室(创新团队):

为切实排除实验室(含养殖实验车间)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水科院12月20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请各研究室于12月29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全面安全专项检查,以达到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意识的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落实

各部门主任、团队首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安全检查工作,要亲临一线、勇担主责、立行立改、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二、关注重点区域、全面排查风险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验室实际,重点梳理排查安全隐患,检查实验室电线电路插线板等是否存在老化现象;水暖设施是否存在跑冒滴漏问题;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压力容器、有毒有害气体、有毒实验废水等是否施以有效管控;有关实验室门禁、监控、报警系统、出入登记等安防措施是否完善并严格遵守;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等。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能自行及时处理的,要立改立行,对于超出自行解决范围的要及时报办公室。

三、加强协同管理、优化监管体系

各部门要针对实验室检查情况,进一步梳理实验室管理制度,重点在实验室管理责任落实,制度严格性、操作规范性、保障措施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完善。对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三层联动管理模式,既坚持以实验室自身管理为主,所安全主管部门协助为辅、安委会全面监督为准的多方协同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抓好培训教育,确保执证上岗

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实验室人员(含研究生)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考试考核、应急演练等内容,切实提升实验工作人员的实验技能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上岗人员必须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具备过硬的必备技能和相应的资格资质,避免因操作不当或技术能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安全事故。

请各部门于2024年1月3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实验室基本情况及安全检查情况报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刘志浩、张万全

电 话:0451-84845608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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